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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掀起“营转非”大客车专项整治高潮

来源:红网 作者:聂神佑 编辑:周芬 2015-06-18 13: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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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汉寿站6月18日讯(通讯员 聂神佑)从6月9日开始,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立足精细化、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连日来在全县开展“营转非”大客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营转非”大客车是指公路客运、旅游客运企业淘汰的尚有一定使用价值的营运客车,但在依法改变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可以上路行驶。目前,汉寿县一些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营转非”大客车有24辆。这种车辆,如果在未到报废年限内,严格按要求使用,问题不大,但由于监管难度大,使用者素质参差不齐,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不少。河南安阳和陕西咸阳的“营转非”大客车群死群伤事故,就是因为车辆使用者擅自改其用途导致的。
  
  依法严管“营转非”大客车,已刻不容缓。行动中,该大队组织人员对辖区“营转非”大客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以及车辆日常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见车见人,一车一档,建立台账,实行户籍化和精细化管理,并督促车辆所有人按期办理车辆年检、变更和注销业务,及时处理车辆违法信息。同时,逐车在尾部和右侧粘贴“营转非”大客车专用标识,禁止非法营运。
  
  此次行动,该大队立足常态化,加强“营转非”大客车的路检路查力度,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安全状况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以及驾驶人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伪造驾驶证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从严处罚;对非法接送学生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现场发现或群众举报涉嫌非法营运的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同时,该大队还立足系统化,重点加强对个人名下“营转非”大客车的管理,开展集中交通安全教育,通报事故案例,发放书面告知书,告知其严禁从事营运活动,确保车辆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对“营转非”大客所有人为单位的,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统一调度管理,严禁外借、出租车辆,定期检查维护车辆和组织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安全守法驾驶意识。同时,与辖区24辆“营转非”大客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签定《“营转非”大客车管理承诺书》
  
  更为重要的是,该大队特别立足规范化,整治违法零容忍,不留后患,对逾期未检审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不准驾驶上路,全部检审、教育到位;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拼装、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注销牌证,该报废的坚决报废,该解体的坚决解体;对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的,一律严格依法依规彻查和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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