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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5日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刘凤华的株洲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郝建东的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唐仲林的株洲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刘方为株洲市审计局局长;
陈玉明为株洲市统计局局长;
章文才为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必农的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周南洋的株洲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张珊瑚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霜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曾广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庆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丹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利云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扬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窦建平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光清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戴国荣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侯美兰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曾桂芬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魏小晓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株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