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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株洲市低收入家庭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

来源:红网 作者: 若叶 姜馨 编辑:周芬 2015-07-01 16: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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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站7月1日讯(分站记者 若叶 通讯员 姜馨)今天记者从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即日起至8月31日,株洲市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贴息额度为2014年1月至12月公积金贷款实际利息支出(不含罚息)的90%。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已有株洲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在株洲;
  
  2、公积金贷款无逾期;
  
  3、所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且非外地住房;
  
  4、借款人或家庭成员有低保资格或大病大灾致贫;
  
  其中,家庭成员指在同一户口本的夫妻、父母、子女(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低保资格指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且贷款时家庭收入不超过我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人均800元)。
  
  大病范围包括,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一般疾病不具备申请资格;
  
  大灾范围包括,重大天灾人祸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一般灾害不具备申请资格
  
  5、家庭目前不存在拥有小轿车、商业性门面、经营入股或购买股票等情况。
  
  符合以上条件市民,可持相关受理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贴息。截至目前,株洲市已有83人获批贴息。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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