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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将路人看成欠债人 讨债伤人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林靖琦 编辑:王津 2015-07-02 10: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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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7月2日讯(通讯员 林靖琦)因为将路边停的一辆车错看成欠自己债务人的车,在“要账”的过程中发生口角,继而打斗,被告人刘某将对方三名亲友刺伤。7月2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
  
  据查,2015年2月10日一天晚上,被告人刘某和家人在株洲县某酒店吃饭,将停在该酒店前坪的被害人王某的车错看成欠其债务的李某的车。想着要过年了,把债务要回来,于是被告人刘某安排其母亲在车边上守候,自己上去找人。不一会,被害人王某等人来开车,刘某母亲不让其走,并向其要账。在此过程中双方引发纠纷冲突。后被告人刘某来到停车坪,与被害人王某及其朋友发生口角并打架。在双方互殴的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将被害人王某及其三名朋友刺伤。2015年3月3日,被告人刘某到株洲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所受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其他两名朋友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赔偿了伤者的所有医疗费用,并对伤者进行了积极的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公安机关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有投案的情节,法院根据被告人以上情节,作出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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