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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4日下午4点左右,李森约心理咨询师吴丽为他做心理咨询。在李森的办公室里,李森没一会就产生了幻觉。他质问吴丽,前一天做心理咨询时是不是对他和他儿子投了毒。他还觉得自己的家人都被绑架了,全家都被拘禁在岳阳。没多久,李森拿起斧头四处砸东西,他看到吴丽的脑袋流血了,意识到可能被自己砸伤了,又给她进行包扎。李森想拨打110报警,但是电话没有打通,他就用吴丽的衣服沾上疑似汽油的物品,点燃后挂在空调管和挂机上,希望别人看到能报警。
25日上午7点左右,路过群众看到冒出的烟雾立即报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将李森带头。吴丽头部、腿部、手部等身体多处被李森砍伤。
“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她是心理咨询师,我去找她治疗过。”李森说,他原来就有精神分裂症,那天也是情绪太激动才发病的。
经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李森被诊断为使用精神活性物质(精神活性物质是指酒类、大麻、催眠镇静药、兴奋剂、致幻剂等)所致精神和行为障碍,被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据病例记载,李森曾有10余年吸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