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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发展遇挑战?《湖南省县域发展研究报告2014》解难题

来源:红网 作者:廖洁 编辑:康晓乔 2015-07-10 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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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县域发展研究报告(2014)》于2015年7月10日在长沙正式发布)

  红网长沙7月1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廖洁)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湖南省县域发展研究报告(2014)》于2015年7月10日在长沙正式发布,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培林出席。研究报告认为,湖南县域发展在经济新常态下面临多重挑战,需要在特色引领、县域经济一体化协作、流通体系建设、新型主体培育、资源优化配置、民生保障、两型建设、社会治理等八个方面全面着力,走出一条县域发展的新途径。
  
  研究报告指出,区域一体化与发展多元化是湖南县域发展的突出特色。通过对湖南县域区域一体化发展进行重点研究,研究报告认为湖南县域发展形成了如下四大区域:一是全面升级的长株潭区域一体化;二是组团发展的大湘南县域区域一体化;三是捆绑发展的环洞庭湖地区县域区域一体化;四是渐成气候的大湘西县域合作区域一体化。
  
  而由于湖南各县域自然资源禀赋差别较大,发展基础各不相同,县域的发展战略与资源开发也形成了不同的发展路径。研究报告指出,目前,湖南县域发展的六类主要类型分别是:

  城郊区位优势型。这类县域主要得益于大中城市的辐射,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便利,往往成为全省县域经济的强县。如长沙县、宁乡县、浏阳市、湘潭县等。
  
  传统农业支撑型。这是作为农业大省的县域发展的主要类型,以湖南传统的产粮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为主,主要分布在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湘南和湘中部分地区,这类县域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农业及农业衍生产业在推动县域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优势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型。一些农业县域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凭借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延伸产业链条,从而带动整个县域经济的发展。如桃江县、城步县、临武县等。
  
  民营经济驱动型。大湘南地区的部分县域以民营经济为主要推动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如邵东县、永兴县、嘉禾县等。
  
  生态文化旅游主导型。湖南部分县域立足自身特色旅游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或文化旅游,成功地实现了县域经济发展的转型,这以湘西地区居多。
  
  资源工业经济依托型。这些县市具有独特的优势资源,形成了较好的工业产业基础,工业经济带动县域发展的力量比较强大。如资兴市、冷水江市、醴陵市、沅陵县等。
  
  研究报告认为,要通过八大举措加快推进新常态下的湖南县域发展:
  
  一是以特色发展为引领,推进县域经济结构调整。立足比较优势,培育县域新型工业化新的增长点,重视以产业链延伸为抓手、以园区为载体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立足特色品牌,优化县域农业结构,关键在优化农业区域结构,实施农业品牌化工程上着力;立足消费升级,加快发展县域现代服务产业。
  
  二是以优化区域发展格局为抓手,加快县域经济一体化步伐。以全局的眼光对具有互补优势、合作潜力的县域组团进行谋划,建立健全县域经济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推进县域经济多层面合作,建立产业协调机制,完善服务共享机制;建立适当的组织保障、科学的考核监督机制和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
  
  三是以电子商务为关键,促进县域流通体系现代化。大力培育县域电商主体,让更多的企业家、创业者“触电”;推进电子商务的创新应用,因地制宜地结合自身的资源与产品特色探索各渠道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着力完善电子商务基础条件,构建电子商务诚信和安全体系。
  
  四是以培育新型主体为突破,构建多业态的县域产业体系。以扶持中小企业为重点,激发县域民营经济活力,着力推进中小企业的“二次创业”;以培育“新农人”为重点,构建多业态农业产业体系;探索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为新的“第六产业”。
  
  五是以农村产权改革为动力,优化县域资源要素配置。着力推进以明晰产权主体为目标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产权流转为核心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提高农村要素资源利用效率为取向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改革。
  
  六是以财政投入为导向,激发县域社会资本活力。构建公平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县域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创新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引导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提升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完善创业引导政策,改革公益事业投资体制,激活社会资本的投资活力。
  
  七是以“两型”发展为取向,强化县域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农业生产方式,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业标准化、安全控制体系,加快推进土壤修复改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同治,探索农村环境整治的有效模式;全面推进生态建设与保护。
  
  八是以依法治理为核心,推进县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县域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县乡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村民自治有效实践形式,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依法自治能力;创新社会治理方法,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不断提高社会依法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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