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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三严三实”的好干部】冯丽君:将激情智慧献给检察事业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王东晖 编辑:何冰 2015-07-16 00: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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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0日下午,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冯丽君受命突击检察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的案件登记情况,纠正登记瑕疵,指导基层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规范的案件登记工作。郑涛/摄

(2015年7月10日下午,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冯丽君受命突击检察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的案件登记情况,纠正登记瑕疵,指导基层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规范的案件登记工作。郑涛/摄)

  红网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王东晖 长沙报道
  
  从检20年,冯丽君无论是修身律己,还是做人谋事都坚守严实标准。严与实既是她的过去式,也是现在时。这位在公诉席上一站就是19年的公诉人常说:“身在路上,是力行,心在路上,是思索。干公诉这一行,离不开身与心的旅行,离不开严与实的相依相伴。”严格执法是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回溯事实真相是公诉人的最高追求,严与实就如一对孪生姐妹始终伴她而行。她一路奔波,严实相依,她一路思索,苦乐心知。
  
  冯丽君于1995年通过公开招考至检察院工作,2007年2月选调进湖南省检察院。因业绩突出,先后获得“湖南省十佳公诉人”、“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忠诚执法:“实心秤砣”赢民心
  
  在同事眼中,冯丽君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实心秤砣”。20年的职业生涯,她一直坚守着自己的“三不”定律:不扯谎、不取巧、不偷懒,信奉“诚者,天之道也”。这份诚意让她始终忠于自己的职业操守、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客观公正处理每一件案件,理性坦诚对待每一名当事人。
  
  2008年1月21日,通往娄底双峰的道路上被堵得水泄不通。持续的冰雪灾害天气,已全线封冻,困在路上的车辆一眼望不到头。冯丽君和同事也困在这路这车上了。
  
  司机不停地看油标,几次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忍不住说:“冯姐,今天只怕到不了双峰,是不是熄火算了,我怕等下没有油了。”
  
  “熄火吧,但是今天必须赶到双峰,我们工作提前一天,被告人可能就早一天获得自由。你在这儿等,我们先步行吧。”冯丽君回答。
  
  说完,她就打开车门,与同事大踏步朝风雪中走去。冰冻的路面很滑,才走几步路,一位同事就扑通一下摔倒在地,冯丽君一把没抓住,也跟着倒下。为了防滑,她们便脱下脚上的袜子,反套在鞋子外面以增加摩擦力,一步一步往前挪行......深夜11点多,顶风冒雪跋涉了近15个小时的她们终于到达被告人宋某家所在的双峰县梓门桥镇。
  
  省检察院检察官为何要冒着冰雪天气跑到偏远地区?这事还得从2007年11月份冯丽君接手江某、散散(缅甸人)等14人的特大走私、贩卖毒品案说起。在审查该案时,一向细心的她敏锐地发现一名已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缓的同案犯宋某定罪证据存在重大问题,可能系无罪案件,便当即报告给省检察院领导。省检察院对此非常重视,马上决定纠错。就这样为了一个蒙冤之人能早日恢复自由,冯丽君和同事不顾冰灾天气,四处奔波,内查外调,于是就出现开头的一幕。
  
  取得大量证明宋某的无罪证据后,根据安排,冯丽君与时任湖南省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长王东晖一道远赴云南省院沟通协调此案,建议云南省检察院立即启动纠错程序。其后她又反复跟云南省检察院公诉、申诉部门同志协调、督促,历经一年零八个月的督促、等待再督促、再等待,终于2009年8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宋某无罪。
  
  该案的办理得到最高人检察院的高度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检察要情》向全国推介。宋某一家对冯丽君千恩万谢,给她送来“执法先锋”、“百姓青天”的锦旗。
  
  严以用权:铮铮铁骨护法威
  
  在一些人看来,冯丽君不仅是个“实心秤砣”,还是个“死心眼”。因为她执法如山,认理不认人,有“咬住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倔劲。
  
  《2010年湖南检察年鉴》收录了冯丽君成功抗诉的吴某贪污案。吴某贪污2500多万元,而一审只认定了其贪污70多万元,处以6年有期徒刑。抗诉改判认定其全部贪污事实,并增加了刑期,抗诉成功。
  
  面对103册案卷,刚接手案件,冯丽君的父亲就被确诊为癌症。如山的案卷告诉她,案期紧、任务重;那一纸诊断书在鞭打她,父女一场,因为求学、工作,她给父亲的不过是一次又一次渐行渐远的背影,忘记了行孝要趁早。
  
  白天,冯丽君强咽泪水拚命阅卷、复核;晚上,匆匆给女儿弄好饭,再带上笔记本电脑赶往医院,为父亲翻身、端水喂药,趁父亲小睡间隙修改报告。她加班加点,硬是在一堆长达10年之久的陈年旧帐中找到案件的关键突破口,认定吴某的全部贪污事实,并决定支持抗诉。
  
  2010年12月27日,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审判委员会表决通过采纳省检察院意见,全案改判,巨额国有资产因为她的“死心眼”而最终得以保全。
  
  冯丽君还将这样的“死心眼”用在查证虚假立功上,面对近年多发的虚假立功,她总会选择说“不”。
  
  2012年5月,冯丽君办理一审判死缓的周某贩卖毒品上诉案。二审开庭后,周某家属通过看守所提交其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材料。她初步审查发现其中有破绽,遂决定进一步查证。有同事劝她,相关单位既加盖了公章,就信了吧。但她不以为然,一路追查,最终查证所谓的立功材料系办案民警收受周某亲属钱财而为其伪造的。后二审法院采信她提供的新证据而没有认定周某立功,维持了死缓判决。
  
  办案务实:踏破铁鞋寻真相
  
  冯丽君是一个不愿放过任何疑点的严谨公诉人,她从不简单地坐堂办案,办理任何一起命案都必看现场。可能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一丝疑惑,于她却是一道槛,她会为之辗转反侧、为之劳苦奔波。正是凭着这份细致,这份严谨,她承办案件千余件无一出错,无一投诉。
  
  2012年7月,冯丽君办理了一起由17棵杉树苗引发的命案。被告人黄某与死者的山地相邻,2011年2月14日,因被害人将黄某栽在自家山地靠邻边的17棵杉树苗扯掉,二人发生打斗,黄某用水果刀将被害人捅死后自首。一审法院认为黄某犯故意杀人罪,但被害人扯掉黄某栽在自家山地的杉树苗,存在重大过错,且黄某有自首情节,应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某市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提出抗诉。
  
  她仔细阅卷后,质疑一审认定的案发起因。她想到的是为便于相邻方日照采光等,在相邻山地种植作物,应充分考虑双方作物种植间距,不能简单地认为幼木只要是种在自家地里就是合理的,还要考虑与相邻方作物的间距。侦查机关现场勘验时未测量双方杉树间距,显然对此没有考虑,因而必须重新勘察双方杉树苗间距是否合理。
  
  经过实地勘察和测量,证明冯丽君的质疑并非多余,黄某所种的杉树苗与被害人的杉树苗间距明显不足,最远的80厘米,最近的40多厘米,其自家杉树的间距却为2.5米到3米(杉木的合理宜栽间距为3米左右),显然黄某在邻边种植杉树时没有顾及与邻方植物的合理间距,而这恰恰是原判没有考虑到的地方。
  
  为寻找散居在各个山头的十几名证人复核取证,她多次进山。几番周折,她终于查明被害人是因为黄某逼近邻边种树,影响他家杉树苗生长而扯掉这17棵树苗的。她认为原判错误认定了被害人有重大过错,从而导致量刑畸轻,应依法改判。
  
  同年12月20日,她列席了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当她将一份份新证据和一摞摞现场测量照片向与会人员展示并说明后,她所提出改判的观点得到了审判委员们的一致同意,最后黄某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严格管理:心诚力行方为实
  
  2014年8月,冯丽君走下公诉席,任湖南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副处长,担当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管理重任。新的岗位新的征程,她心依旧,务实、诚恳与执着依旧。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她就摸索出质量评查扎实、个案督查诚实、统计数据真实的“三实”管理模式。
  
  到新岗位工作不久,她就发现全省检察统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存在表卡不平、数据不准等现象。为找准问题症结,一方面,没干过一天统计的她购回一大堆统计专业书籍,从零学起;另一方面她自己动手反查案卡,有一段时间她几乎每天晚上都耗在检察统计系统软件上,一个一个案子过,一张案卡一张案卡地查,在一万多起案件中刨出漏填的100多张案卡。
  
  期间,冯丽君边查边思考,撰写的《全省无罪判决统计数据失真的情况分析》被最高检采纳并转发全国。这件事更加坚定她“管理从管理自己开始,严格管理是从自己实干开始”的管理理念。2014年底检察统计软件与办案软件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并轨,为搞好统计并轨后的案卡填录工作,她带着统计员一个一个基层院跑,手把手地教基层统计员如何核对数据,如何检测表间不平。她的辛苦付出换来了全省统计案卡数据交换成功率的大幅度提高,由今年一季度的不到70%,目前已基本接近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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