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7月1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柔 实习生 周鹂)7月14日是周二,在浏阳市经开区一电子厂内上班的刘春华轮班休息。上午8点40分左右,他从厂区出来,准备搭乘101路公交车返回浏阳市区。不过,因为在车上遇到的一对母子,刘春华没有坐这班公交车回家,而是中途去了一趟派出所。
小男孩连续哭闹20分钟“要回家”
刘春华说,当时车上的乘客比较多,自己被挤到一名抱着孩子的女士跟前。
“孩子看上去两三岁,抱他的女士30岁左右的模样。”刘春华说,车辆启动不久后,这个孩子便开始哭闹。“他不停地哭喊着‘不坐车’、‘要回家’还有‘妈妈’。”刘春华说,小男孩不仅哭闹,还对抱他的女子拳打脚踢,并试图推开她。
“我当时还和这个女士开玩笑,试探性地问她这是不是自己的孩子。”刘春华说,最开始他以为对方可能是带的亲戚的孩子。面对刘春华的怀疑,抱孩子的女士有点不满,她回应说,“这就是我的崽”。
然而,直到车辆行进了20分钟后,孩子仍在不停地哭闹,这引起了刘春华的注意。“是不是哭得太久了?”见小孩一直不配合,刘春华想到了自己在朋友圈内看到的一些关于“人贩子”的文章。想起这些,刘春华开始怀疑这对母子的真实关系。
疑遇人贩子乘客两次打电话报警
随后,刘春华找到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向其表明了自己的想法,称“可能遇到了人贩子”,但售票员没有配合刘春华采取行动。
思考之后,刘春华开始掏出手机拨打110。“第一个电话占线,没打通。”刘春华说,见自己打电话报警,抱孩子的女士非常生气,“情绪很激动”。刘春华说,对方再次声称自己是孩子的母亲,并且要求他不要报警。
“如果你没做坏事,怎么会怕报警。”思来想去,刘春华又拨打了第二个报警电话,将车上发生的情况一一告知警方。
接到报警后,浏阳市公安局集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为了不影响其他乘客坐车,警方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善意的误会:两人确为母子关系
15日,集里派出所教导员戴永红回忆,接警后他带两位民警赶到现场时,报警人刘春华和抱孩子的女士正发生争执,“女子的情绪尤其激动”。
上警车后,女子的情绪更加激动,“她一方面是给自己辩白,一方面又责怪对方,怪他报警。”戴永红说,抱在女子怀中的小男孩上警车后就不怎么哭闹了,到了调解室后,还吃了民警送来的早餐。
为了避免双方进一步冲突,警方将两人分开问话。
抱孩子的女子说,自己当时准备带孩子去医院做检查。平时都是丈夫开车送自己和孩子,当天丈夫有事,自己才带孩子坐公交车。至于孩子为何哭闹不止,女子解释说,可能一是孩子坐公交车比较少,没见过这么多人;第二是当时天气闷热,孩子可能觉得不太舒服。
警方经过身份核实,发现这名女子和孩子的确为母子关系,刘春华的“举报”是一个误会。最终,双方在警方的调解下和解。
“如果遇到人贩子却没报警,我会后悔”
潇湘晨报:你当时为什么选择报警?
刘春华:最近朋友圈里不都在传要小心人贩子吗?我当时觉得,也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这个事情是真的,我碰上了却没有报警,这样会后悔。我做这个事情的出发点,不是为了自己,也没有任何私利,也不求回报,如果是个误会,也是一个善意的误会。
潇湘晨报:孩子母亲责怪你,你觉得委屈吗?
刘春华:现在不觉得委屈。毕竟后来查明是一个误会,而我的行为也的确给对方造成了困扰,耽误了对方的时间,我也有点不好意思。
潇湘晨报:如果下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还会这样做吗?
刘春华:很难说。毕竟这次的事情的确造成了麻烦,可能会更谨慎一点吧。
警方调解
报警人出于好心,希望双方相互理解
“其实双方都觉得有些委屈。”负责出警的集里派出所教导员戴永红说,一方面,报警的人觉得自己是好心,“本身他也不为私利,没有恶意”,毕竟看到这样的反常现象,他选择的是向一个权威的、可以查证的部门来反映情况。
另一方面,孩子母亲抱着亲生儿子,却被人怀疑是人贩子,“觉得自己的名誉有损害”。面对女子及家属担心的名誉受损问题,戴永红解释,警方理解家属的情绪,但也希望家属能理解报警人的做法。如果家属觉得会有人将不实消息传播到微信等网络平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