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男子应聘不成落入传销组织 民警例行查房时将其解救

来源:红网 作者:刘满平 编辑:王津 2015-07-24 14:29:17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邵阳7月24日讯(通讯员 刘满平)7月24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陈甲等5人抢劫一案判决生效。被告人陈甲(女)获刑3年6个月,被告人卫某、张某、陈乙、吴某获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14年,陈甲、卫某、张某、陈乙、吴某分别被诱骗入名为“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之后,5被告人继续发展下线进行传销活动。陈甲、卫某是分管不同团队的中层领导。张某、陈乙、吴某接受陈甲的管理和安排。
  
  2014年7月下旬,21岁的汪某在QQ群里看到招聘挖机司机的信息,便从甘肃省赶至湖南省邵阳市。7月28日,汪某抵达邵阳市后,便被两名陌生男子带至一出租房内,并被陈甲、张某等人控制了人身自由。次日,传销人员给汪某上课“洗脑”,汪某才知道自己被骗入传销组织,遂想离开,但一直被控制。期间,传销人员多次殴打并要求汪某交钱购买虚拟产品,汪某为了能离开便一直敷衍。

  8月5日,汪某提出想回家,随即受到了卫某的殴打。次日,汪某被迫答应购买1套(3900元/套)虚拟产品,但陈甲要求其购买10套,汪某称没有这么多钱,陈甲称可以帮其向家人骗钱。
  
  8月7日,为了使汪某向家人骗钱,由戴某(未到案)在邵阳市北塔区某宾馆开好房间,其余人殴打汪某。汪某被迫打电话给其父亲,按照陈某等人事先编好的谎言,谎称自己睾丸受伤,急需到医院动手术治疗,骗得其父亲将40000元打入汪某账户。在陈甲、吴某、戴某的监管下,汪某到银行取出39000元交给陈甲。陈甲等人将钱存入上线账户。当晚,公安民警在该房间例行检查时,发现汪某似有难言之隐,遂带汪某单独询问,汪某便向民警求救,民警遂将陈甲等人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经鉴定,汪某所受损伤属轻微伤。案发后,张某、卫某分别赔偿了汪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损失10000元、12000元,汪某对张某、卫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