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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分型”评聘 课上得好也能评教授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左丹 编辑:王娉娉 2015-07-25 15: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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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7月24日讯 (记者 左丹)授课业绩突出、注重教学改革与研究的大学教师,没有科研项目也能评上教授。7月23日下午,湖南农业大学第13届学术委员会第3次全体会议,以票决形式通过了该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湖南农业大学将“分型”评聘教授和副教授。

  据此实施办法,该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分类评审,分为教学科研型、教学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等三大类型。教学科研型是教师队伍的主体,承担学校教学和科研任务。占总评聘职数的80%到85%。教学型是指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授课业绩突出,注重教学改革与研究。占总评聘职数的10%到18%,社会服务与推广型,是指完成基本的教学任务外,主要承担社会服务与推广且工作出色。占总评聘职数的2%到5%。

  “分型”评聘教授和副教授,意味着该校不再用一把尺子衡量教师。专注教学、专注讲台的教师和社会服务与推广出色的教师都有了职称晋升通道。该校规定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每学年课堂教学不少于480标准学时,课堂教学考核结果3年为优秀, 参与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或主持校厅级教改项目、发表论文4篇(其中教学研究与改革论文2篇)以上、教学能力突出符合条件者可申报教学型副教授。担任科技特派员、挂职科技副县长等累计3年及以上,或长期在一线从事推广工作5年及以上、青年教师长期在基地驻点3年及以上符合条件者可申报社会服务与推广型副教授。

  该实施办法还规定,所有申报教授和副教授的,其随机课堂教学考核评价至少有良好以上等级。45周岁以下者,均须参加校级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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