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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市长质量奖是永州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永州市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或先进地位,取得显著质量、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根据审议通过的《永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永州的市长质量奖每三年评定一次,每次评选2-3个获奖单位,每个奖励10-20万元。评审标准采用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总评分为1000分。这是永州自启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以来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