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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今秋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徐媛 编辑:罗雨晴 2015-08-04 0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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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徐媛)湖南将从今年秋季起,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昨日,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日前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新增13个省(区、市)为试点省份。其中湖南将在今年下半年启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这意味着,湖南教师即将打破职业终身制。

  选择1至2个地级市开展试点

  今明两年,加上之前的浙江、湖北等15个试点省份,教师资格注册试点扩至28省。新增的13个试点省份中,北京、江西、河南、湖南、甘肃、青海、宁夏等7省(区、市)于2015年秋季启动改革试点,天津、辽宁、黑龙江、广东、重庆、云南等6省(区、市)于2016年春季启动改革试点。新增试点省份原则上选择1至2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

  据悉,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是参加国家统考,一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2015年,按照规划我国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全国统考,提高教师入职门槛,并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区内,教师资格考试有效期为三年,教师资格证须每五年注册一次。改革后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想要做教师都必须参加国考,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在校专科大二、大三,本科大三、大四才能报考。

  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将有变化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公告,2015年秋季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从2016年起,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以及2015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各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分别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从2016年起,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不再需要参加原规定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也不再组织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

  据教育部日前发布的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912.23万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563.39万人,比上年增加4.93万人,学历合格率99.88%,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初中专任教师348.84万人,比上年增加0.75万人,学历合格率99.53%,比上年提高0.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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