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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财务科长成惯偷 出狱后再盗机关被抓现行

来源:红网 作者:何莎 编辑:周芬 2015-08-04 16:03:0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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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8月4日讯(通讯员 何莎 李奕)当过财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的王某,曾因犯盗窃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后的他仍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在株洲县一机关单位行窃时被抓现行。8月3日,王某涉嫌盗窃罪,被株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王某,系株洲市荷塘区人,曾担任株洲市某公司的财务科科长,后又跳槽到另一公司担任办公主任,1999年离开株洲外出打工,可以说是经历丰富。可没想到的是,他的犯罪经历更丰富。2010年9月20日,因盗窃罪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2年10月12日,因盗窃罪被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14年因盗窃被湘潭市雨湖分局行政拘留7日。
  
  2013年12月11日11时40许,犯罪嫌疑人王某窜至株洲县一机关单位,谎称找该单位领导咨询业务。进入该机关单位办公楼后,因为正值上班时间,怕被人发现,王某没有直接行窃,而是躲入二楼男厕所,等到中午12时10分左右,确认工作人员都已出去吃饭后,王某从厕所出来潜入办公室,盗走现金1万元。时隔1年半后的2015年6月2日上午12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再次窜至该单位办公楼欲行窃时,被工作人员当场抓获并扭送株洲县公安局。
  
  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诉讼期间,王某家属积极退赃退赔,将一万元赃款退还给了被害人。
  
  株洲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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