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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亲妈要钱未遂 绑架外甥扬言不给钱就撕票

来源:红网 作者:胡勇 朱倩 编辑:王津 2015-08-12 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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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11日电(通讯员 胡勇 朱倩)男子向母亲索要钱财未遂,绑架亲外甥勒索10万,四处逃窜终被抓获。8月10日,由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杨某某涉嫌绑架罪一案,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向母亲索要钱财不成 滋生绑架外甥念头
  
  杨某某是望城乔口镇人,经常在外赌博,输了钱就回家找父母索要。去年12月7日,杨某某向他的母亲索要2万元,由于期间发生了口角冲突,母亲当时并没有立刻把钱给他。杨某某一气之下将车开到望城某小学门口,将刚放学的外甥骗上车带走。事后,为了顺利向自己母亲索要到钱财,他还打电话给邻居要其将绑架之事通知母亲,要求必须汇款2万到指定银行账号,并扬言“3个小时后不给钱,就要把孩子杀了”。
  
  持刀胁警让道放行 逃窜途中勒索10万
  
  杨某某按照约定地点等待母亲赎人的时候,突然发现有警察尾随,十分愤怒,便准备立即逃走,不料,被孩子的父亲拦住了去路。情急之下,杨某某竟然掏出一把黑色折叠刀,顶着外甥的脖子部位,接着,又拿着刀顶着自己的喉咙颈动脉处,胁迫警察让道放行。
  
  逃离后,他载着外甥在益阳、宁乡等地四处逃窜,途中借用别人手机与母亲联系,并威胁说:“如果不赶紧拿出10万,他就要与外甥同归于尽。”
  
  为了保全孩子性命,无奈之下,其母亲暂时先给他的银行账户汇款了1万元。结果杨某某又窜到宁乡县城,继续打电话向母亲催款。最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宁乡县城某超市门口将其当场抓获,成功解救孩子。
  
  “精神障碍”并非“免罚金牌”
  
  杨某某被抓获归案后,说自己多年前曾患过癫痫病,导致现在还存在一定精神障碍。
  
  鉴于此,检察院决定延长其审查起诉期限,经补充侦查,查明杨某某实施危害行为之时,尚未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有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精神障碍”指的是大脑机能活动发生紊乱,导致认知、情感、行为和意志等精神活动不同程度障碍的总称,并不完全是大家普遍认为的“精神病”。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尽管该案中杨某某系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患者,但杨某某所患的“精神障碍”,并不能成为其规避法律处罚的“免罚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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