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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购物要老板送货 途中返回商店诈骗获刑4年

来源:红网 作者:陈磊 编辑:王津 2015-08-12 10: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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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8月12日讯(通讯员 陈磊)谎称要烟酒店老板送货,在烟酒店老板送货时,再返回店中,告诉店老板的亲属或员工说老板拿烟,骗走老板店中的香烟共计8万余元。8月12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4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1月8日,刘某再株洲市荷塘区的某超市,刘某对店老板段某说要购买烟酒、米面等商品,并要求段某送货,段某安排其父亲送货,走了10分钟后,刘某慌称没带钥匙,要去拿钥匙,于是要段某父亲等候一下,刘某则返回到段某店中,称其父亲要拿烟,从段某店中拿走3条软芙蓉王烟,刘某拿到香烟后全部卖给了在株洲经营烟酒店的何某。
  
  2015年3月9日12时许,刘某来到株洲县渌口镇陈某的烟酒店,谎称购买啤酒、卫生纸、饮料的商品,并要求陈某送货,后刘某将陈某骗至某小区,刘某谎称没带钥匙,要陈某在小区等待,刘某立即返回到陈某的烟酒店,对陈某妻子说陈某要其拿香烟,于是从陈某妻子手中骗走一条中华烟、两条软芙蓉王、十二条金白沙香烟,事后,刘某将这些香烟全部卖给了何某。
  
  经查:刘某从2015年2月至4月间,刘某共作案27起,涉案金额8万余元;何某因明知刘某是诈骗所得的香烟,仍予以收购,因此何某被株洲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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