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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公章差一个 拆迁村村民为幼儿落户跑四年未果

来源:红网 作者:张璇 秦芳 编辑:康晓乔 2015-08-20 22: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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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女士提供的户口迁入申请及联席意见签署表上,盖满了村民小组组委会、村委会、街道派出所、街道计生办、区政府征地办联席会议等5个组织或办事机构的公章,只缺岳麓区征地办一道公章)

  红网长沙8月12日讯(时刻新闻实习生 张璇 记者 秦芳)“都四年了,什么证明、证件都有,就是迁不了户口,我孩子上学等不起啊!”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联丰村村民龙女士近日求助红网记者。
  
  龙女士夫妇户口所在地联丰村,是岳麓区的一个“拆迁村”。四年前,龙女士打算将儿子小豪(化名)远在湘西花垣县的户口迁到长沙,却在岳麓区征地办“卡了壳”。现在,眼看着孩子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一家人十分着急。
  
  村民:为幼儿迁户口盖章跑四年 “摸烂”证明材料
  
  龙女士是长沙人,其丈夫是湘西花垣县人,户口也已于两年前迁到长沙,他们的孩子小豪今年七岁。小豪出生时,龙女士原本打算将小豪的户口落在长沙,但孩子出生后不久,夫妇俩就外出打工,考虑到迁户口需去湘西盖章麻烦,就一直拖着没办。小豪一岁多时,龙女士才得知小豪的奶奶已经给他在湘西花垣县吉卫镇上了户,户主是小豪奶奶。
  
  “我们夫妇的户口都在长沙,小豪户口的户主是奶奶,他读书和生活中很多事情都要户主签字,以后他奶奶过世了怎么办?”龙女士想把小豪的户口迁往自己名下,没想到这个过程很不顺利。
  
  “那些迁户口要用的证明材料,都被我摸烂了。”龙女士无奈说道。原来,将儿子的户口迁往长沙,龙女士需要在一张名为《岳麓区征地办拆迁农业人口迁入申请及联席意见签署表》的申请表格上,盖满村民小组组委会、村委会、街道派出所、街道计生办、区政府征地办联席会议等5个组织或办事机构的公章。
  
  “我现在手里拿的这张申请表,已经是第三张了。”龙女士告诉记者,在此之前,因为不符合填表规范,她的前两张申请表都作了废。再填新的表格,已经盖了章的部门,她又不得不重跑一趟。
  
  到今年,龙女士的第三张申请表上,终于盖满了前四个组织及部门的九个公章,就差了岳麓区政府征地办的最后一道章。然而,也就是在这里,龙女士的申请屡次遭到拒绝。
  
  村委会:防办假户口骗取补助款 无奈“一刀切”
  
  为什么不给龙女士盖章?岳麓区征地办信访科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因为《岳麓区征地办拆迁农业人口迁入申请及联席意见签署表》的“入户理由”中,只有夫妻投靠、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等四个选项,而没有龙女士自己加上去的“子女投靠父母”这一选项,所以不能为她盖章。
  
  对于这种解释,龙女士不理解:子女的户口不是应该跟着第一监护人吗?未成年孩子户口随自己的父母不是合情合理?
  
  “她为孩子迁户口的事,现在的确有些特殊。”岳麓区联丰村村委会主任唐林其表示,目前,长沙市岳麓区包括联丰村在内的三个村都在进行拆迁,其中不乏有人为了拿到更多的拆迁补助款,办理假户口、假结婚等。
  
  “为了遏制这种行为的发生,政府方面采用这种‘一刀切’的‘土政策’,也实属无奈。”
  
  当记者问及小豪因无法迁入户口而面临的上学难题时,唐主任表示可以让村委会干部陪同龙女士去学校做解释,“暂时上学是没有问题的。”
  
  律师:“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符合法定条件
  
  征地办拒绝给龙女士盖章,究竟是否有理有据?就此记者咨询了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他分析表示,这种做法并不合法。
  
  刘律师解释,公民户口迁移享有法定保障权利,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办事机构都应当予以依法办理。尽管在《岳麓区征地办拆迁农业人口迁入申请及联席意见签署表》这一申请表格中,可供龙女士选择的“入户理由”只有四个选项,但龙女士所写的“子女投靠父母”,属于《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落户准入情形之一“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因此是符合法定条件的。
  
  刘律师表示,如果政府机构不给予盖章办理,应出示相关的法律依据。否则,当事人龙女士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保障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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