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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上午8点多钟,株洲县公安局在对干警到岗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中发现,网安大队协警杨某、肖某迟到,且杨某还提着早餐进入办公楼。对该两名同志的违纪违规行为,县公安局以书面形式通报全局。
6月5日上午,株洲县地税局党组接到电话举报称,有税务干部工作时间在常聚楼泡茶馆,当即派督查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地税局三分局干部唐某躲在二楼阁楼包间。该局给予唐某扣发奖金2000元并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根据株洲县干部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规定: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上班迟到的,对责任人一次记1分;对在作风建设当中通过自查,发现本单位干部职工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的单位责任主体予以表扬,并按照1:1的比例奖励分值。
株洲县纪检部门负责人介绍,株洲县干部作风“十二分制”率先采取了既有罚又有奖的计分方式,就是要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突出“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新常态。株洲县公安局、地税局“自曝家丑”将不遵守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请”出来晒晒,确实为转变作风开了个好头,同时也是对全县干部职工敲了次警钟:作风建设的“高压线”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