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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小学秋季收费标准出台 普通高中学费下降

来源:红网 作者:谭忠欣 编辑:何冰 2015-08-27 2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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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2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谭忠欣)8月28日,长沙中小学校秋季开学了,8月27日,长沙市公布中小学秋季收费标准。长沙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今年秋季收费较去年同期有小幅下降。
  
  部分收费标准略有下降
  
  根据长沙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8月2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长沙市2015年秋季中小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长发改[2015]624号),对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免除学费。
  
  目前,长沙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今年秋季收费较去年同期有小幅下降。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二、三年级相比去年分别少收46元、29元、4元,其他类高中一、二、三年级相比去年分别少收46元、30元、4元。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与去年持平。
  
  严禁收取军训费
  
  通知要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严格按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湘价教〔2013〕80号文件规定执行。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取消中小学午休住宿费和社会实践活动收费项目。
  
  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
  
  应城市学校及学生家长的强烈要求,长沙市发改委今年新增冬季校服收费标准。其中,小学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市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购买校服。

附:2015年秋季普高收费标准表
                                   
      
 
合计
学费
代收(应缴)部分
小计
书籍费
作业本费
备注
一年级
省级示范
1373
1000
373.44
351.14
22.30
 
其     他
1173
800
373.44
351.14
22.30
 
二年级
省级示范
*
1322
1000
321.66
302.96
18.70
 
* *
1307
1000
306.49
287.79
18.70
 
其     他
*
1122
800
321.66
302.96
18.70
 
* *
1107
800
306.49
287.79
18.70
 
三年级
省级示范
1020
1000
19.70
 
19.70
 
其     他
820
800
19.70
 
19.70
 
 
1、合计数四舍五入。市级示范性高中执行表列“其他”标准。
2、学费中包括文体卫生费9元,实验仪器费12元,水电费10元,图书费7元,师资培训费4元,电教费5元。
3、*为侧重于文科学生的收费金额;**为侧重于理科学生的收费金额。
4、与学生学习直接有关的课程教辅期刊等,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购买。
5、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可按规定收取代收费,但不得再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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