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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布中小学秋季收费标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颐佳 梁俊 潘欢 编辑:陶园 2015-08-28 09: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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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8月27日讯(记者 张颐佳 通讯员 梁俊 潘欢)今天,长沙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长沙市2015年秋季中小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除继续对义务阶段“一费制”减免外,部分收费标准略有下降,新增了冬季校服收费标准和下放了民办教育收费审批权限。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均免于收取。未纳入目录的收费项目,学校一律不得收取。严禁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取消中小学午休住宿费和社会实践活动收费项目。不得与社会办学机构举办各种有偿培训班、补习班。

  目前,长沙市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今年秋季开始,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二、三年级相比去年分别少收46元、29元、4元,其他类高中少收46元、30元、4元。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与去年持平。

  应城市学校及学生家长的强烈要求,本着自愿购买的原则,市发改委今年新增冬季校服收费标准。其中,小学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另外,今年秋季开始,长沙市全面开放民办教育收费审批权限,学校可在规定范围内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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