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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8月31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胡芳)日前,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要求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预算,统筹用于保障重点支出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应加快执行,不需按原定用途使用的,根据需要调整用途或收回预算,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后每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不得超过该基金当年收入的30%。各部门基本支出结余,除确因工作需要跨年支付外,全额收回。项目支出结余中,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项目结转资金及因项目完工等原因结余的资金,全额收回;其他因在建工程、待付政府采购款等原因需要跨年支付的项目资金,可予保留。收回资金的项目需在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上述收回或调整的结余结转资金,优先用于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配套完善工资制度的资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