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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省级经开区退出机制 连续3年居末位将淘汰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编辑:李艳华 2015-09-06 23:24:3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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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9月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连续2年列湖南省后3位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列为整改对象,发出警示通知;对连续3年列全省末位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退出机制………
  
  今天,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环保不达标、发展长期滞后的开发区,将予以警告、通报、限期整改、退出等处罚。
  
  《意见》还明确,湖南将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型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到“十三五”期末(2020年),争取实现全省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规模比“十二五”期末(2015年)倍增。
  
  对连续3年列末位的经开区实行退出机制
  
  《意见》明确,进一步修订完善《湖南省省级及以上园区综合评价暂行办法》,把发展质量、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环境优化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经济技术开发区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加强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等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考核和评价,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指标的权重。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评价排名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支持经济综合实力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质量高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程序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控制新增数量、提升发展质量的原则下,逐步将部分符合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条件、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较高的园区认定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时,建立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出机制,对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环保不达标、发展长期滞后的开发区,予以警告、通报、限期整改、退出等处罚。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连续2年列全省后3位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列为整改对象,发出警示通知;对连续3年列全省末位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退出机制。
  
  允许经开区开发、运营债券产品募集资金
  
  《意见》明确,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园内事园内办结”。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支持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外商投资等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行网上审批,实行审批要素、审批流程过程规范化。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等方面的试点。
  
  建立完善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运营管理机制,鼓励和引导外资、民营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运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上市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产品募集资金。
  
  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投资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合作,探索建立投保贷序时融资安排模式。建立规范合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坚持量力而行,严格控制经济技术开发区负债规模。
  
  环保资金要向生态工业园区倾斜使用
  
  《意见》明确,鼓励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引进出口导向型企业,大力承接沿海加工贸易转移项目,重点引进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行业出口龙头企业。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型企业,为区内中小微企业进出口提供物流、通关、融资、退税、收汇、信保等全程综合外贸服务,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
  
  湖南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作为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园区百亿、千亿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大力推进科技研发、物流、服务外包、金融保险等服务业快速发展。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符合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重大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同时,省级环保资金要向生态工业园区倾斜使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绿色环保项目的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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