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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农村活跃3000“法律明白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寒露 陈银生 王晓恒 胡天乔 编辑:刘飞越 2015-09-12 09: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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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9月11日讯(记者 李寒露 通讯员 陈银生 王晓恒 胡天乔)在安乡县农村,活跃着3069个“法律明白人”,他们积极调解矛盾纠纷,参与当地环境整治、水利建设、水源保护以及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等,引领群众学法用法。9月9日,安乡县安宏乡党委书记周罗佳告诉记者,“法律明白人”已成为村民自治重要部分,在他们带动下,主动投身新农村建设的人多了,村民参与文化及公益活动的热情高了,而她接到的投诉电话越来越少了。

  2013年,安乡县成立“法律明白人”工作指导中心,开展“法律明白人”选聘工作。农村每20至30户选聘一名“法律明白人”,并将老干部、老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列为首选对象。村支两委组织村民推选并审查上报,乡镇党委审批后公示,乡镇政府颁发聘书。全县先后有3069名在群众中威信高、懂法守法的人脱颖而出,被各地选聘为“法律明白人”。

  安乡县还采取多种办法,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县依法治县办组织执法单位业务骨干和律师,到乡镇为“法律明白人”巡回讲法。同时,以乡镇为主,自选法制宣讲员为“法律明白人”上课。由各村组织“法律明白人”互相学习,轮流上法制课。以各“法律明白人”为“学法中心户”,运用其法律知识和社会影响,向周围农户宣传法制。

  如今,在安乡县农村,大到乡村规划制订、小到家庭矛盾化解,都活跃着“法律明白人”的身影。近2年来,全县“法律明白人”共为群众解疑答难7358人次,参加调解矛盾纠纷97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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