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规定”,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标准提高。) 红网长沙9月1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禹爱民)为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15]11号)》的规定,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湖南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出台规定,将办理上述案件定罪具体数额标准由此前的5000元以上提高至6000元以上。 根据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六千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该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