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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台失业保险新政策 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70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刘毅 编辑:杨洁 2015-09-22 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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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王斌

  长沙晚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刘毅

  近日,长沙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适当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允许自主创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时期缓缴失业保险费等5大亮点新政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办法》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三大功能,特别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局势下,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和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促进诠释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

  【亮点1 奖】

  稳岗补贴鼓励不裁或少裁员

  为有效防范失业风险,激励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用人单位,《办法》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简称稳岗补贴)。符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上年度裁员比例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等三个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稳岗补贴。

  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就业岗位的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用人单位,按照不超过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

  《办法》强调,全市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实施稳岗补贴的统筹地区应具备失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有一年以上的支付能力;应用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经办业务,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规范等条件。

  稳岗补贴可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同一用人单位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下年度再次申请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亮点2 降】 降低费率为企业减负3.5亿元

  《办法》规定,从2015年3月1日起,长沙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以及上述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等涉及参保企业的政策,都将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进一步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帮助困难企业渡过发展难关。”长沙市人社局副局长钟建辉介绍,今年9月市人社局已对2015年3月至8月的单位、个人部分缴费退费1.8亿元,预计全市今年减少失业保险缴费3.5亿元。

  步步高集团人力资本经理赵艳平算了一笔账。自今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1.3%,根据企业缴纳基数计算,则人均缴费减少15元左右,步步高在长沙缴纳社保人数为1500人,一年下来该政策可以为企业节省近30万元(15元×1500人×12月=27万元)。

  “在当前经济背景下,30万元对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宝贵的。”赵艳平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大大减轻了企业用工压力,今年步步高集团还会申请稳岗补贴,预计申请金额达40万元,“这些钱将全部用来给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同时还将进行稳岗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亮点3 缓】 困难企业可以缓缴失业保险费

  《办法》规定,允许困难企业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统筹地区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以对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困难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应由参保单位提出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签订缓缴协议后施行。

  困难企业的认定,需要同时具备资产负债率达80%以上;连续亏损2年以上(含2年),困难企业认定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近3年来的财务决算报表;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条件。

  缓缴期间允许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提前清缴个人的失业保险费。缓缴困难企业的失业人员在缓缴期间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亮点4 升】 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70元

  根据《办法》,从2015年7月1日起,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城区由原每月1112元增加到1182元,每月每人增加70元,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由原每月1000元增加到1063元,每月每人提高63元。据了解,2015年7月至8月失业保险金补发28692人次共计200万元,预计全市今年增加失业保险金支出809万元。

  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适用所有从7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长沙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共计3.7万余家,参保人员111万余人,当前共有近2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共计发放失业保险金约13万元。

  【亮点5 挺】 允许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为支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办法》规定,允许自主创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可以将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作为创业扶持资金。

  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网上申请办理或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长沙市自主创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审批表、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不受地域限制)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稳岗补贴申请流程

  为方便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提高工作效率,稳岗补贴实行网上申报和办理,申报人可实时查询申报结果。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至5月,今年申报时间为10月至11月。申请流程为:  

  1 登录12333平台。

  2 填写《长沙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

  3 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单位财务制度和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需上传主管部门盖章确定的三类企业认定书。

  4 人社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比对,符合条件即受理。

  5 经过审核、审批、复核、公示等流程。

  6 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将根据市人社局申请,从财政基金专户拨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支出户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社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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