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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部分地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不合理、执行随意性大,建设不及时、不达标,导致“上学难”、“入园难”的问题突出,“大班额”现象严重。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工作,湖南省政府拟定了《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并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根据条例草案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定。规划建设一万至一万五千居民住宅区的,应当规划配置幼儿园、小学;规划建设三万至五万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初级中学。
在选址上,中小学校、幼儿园应该建在地质条件好、环境适宜的地方,不得在地震、地质塌陷、滑坡、等自然灾害风险高以及高压变配电所等人为风险高的地段;不得与殡仪馆、传染病医院、垃圾站等场所毗邻;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嘈杂场所;远离看守所、强制戒毒所、监狱等羁押场所;与燃气调压站、加气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间隔的距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满足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要求。
在建设上,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确保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入园。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应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提供资助或者优惠政策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使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一致。但,营利性的中小学校、幼儿园除外。
“制定这个条例很有必要,政府应该把教育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分组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认为,商品房吞并教学楼的现象目前仍然存在,不利于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入园,要想从根本上缓解“大班额”现象,解决城市的教育问题,必须通过法律的手段,加强建设规划,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