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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全面实施史上最严环境管理 确保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李子璇 2015-09-24 09: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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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长沙环保、公安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将长沙县一违法排污的加工作坊老板带走调查。  均为长沙晚报记者 陈飞 摄

(日前,长沙环保、公安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将长沙县一违法排污的加工作坊老板带走调查。  均为长沙晚报记者 陈飞 摄 )

 日前,长沙环保执法人员来到星沙某4S店,对该店排放的污水进行抽样检测。

( 日前,长沙环保执法人员来到星沙某4S店,对该店排放的污水进行抽样检测。)

  长沙晚报记者 彭玮蔚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黄标车限行专项整治、排口截污改造……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9月21日至12月31日,长沙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环境保护攻坚行动,并重点开展清霾、碧水、静音三大专项整治。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切实改善和提升全市环境质量,长沙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付旭明介绍,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将全面实施史上最严环境管理,全面完成2015年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在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清霾
  
  总体目标:力争空气质量较2014年明显提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上年下降3%以上。
  
  行动一
  
  出现空气重度污染加大执法频次
  
  长沙将以城区为重点,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当出现空气重度污染时,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城市控制区内建筑工地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无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按照《长沙市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5〕12号)第5、6条执行;市及各园区、区县(市)每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
  
  行动二
  
  城市道路达到“五无五净”
  
  严格执行渣土处置行政审批制度和实时监管,建筑垃圾(含渣土、砂卵石等)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并实行24小时管理,严禁沿途撒落、带泥上路。
  
  强化路面保洁、冲洗、车辆运输散装物料防漏撒检查等扬尘防治工作,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强化市政道路环卫维护,推广机械化等低尘作业方式和环卫专业冲洗机制,减少道路二次扬尘。重点加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等区城郊接合部扬尘控制,加强路面保洁洒水冲洗。当出现空气重度污染时,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城市控制区内道路保洁严格《长沙市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5〕12号)第11条执行,达到“五无五净”(道路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井沟井盖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干净)标准;市及各园区、区县(市)每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
  
  行动三
  
  辖区内无非法露天烧烤
  
  市区范围内纯居民住宅楼,原则上不得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服务项目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有效维护清洗,餐饮油烟稳定达标排放。
  
  确保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符合规范并正常运行,辖区内无非法露天烧烤;市及区县(市)每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
  
  行动四
  
  年底前淘汰黄标车22037辆
  
  严格实施《关于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和未按规定张贴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严禁在五一大道自湘江橘子洲大桥桥东至车站中路路段行驶。
  
  2015年底前淘汰黄标车22037辆,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300辆;每月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行动五
  
  农村禁烧实行“一票否决制”
  
  引导和鼓励使用秸秆收贮和还田机械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组建流动执法队伍,建立举报平台,防止并及时处置秸秆焚烧行为;重点加强对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点区域禁烧执法检查。将农村地区禁烧工作作为全市环境卫生十佳十差乡镇、村评比和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的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秸秆焚烧高峰期,各区县(市)每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确保禁烧区域和重点监管区域内无露天焚烧农作物(包括秸秆、荒草、落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现象。
  
  碧水
  
  总体目标: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主城区实现100%截污,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行动一完成剩余20个城区排口截污工程
  
  通过截污改造、提标提质、扩容新建、配套管网等措施,提升湘江长沙段、浏阳河、捞刀河、圭塘河、龙王港等城区河流水质。完成剩余20个城区排口截污工程。
  
  行动二水上餐饮“露头就打”
  
  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水上餐饮开展长期巡查巡防工作,实行严防死守、“露头就打”,防止水上餐饮反弹。
  
  确保湘江流域长沙段不出现流动餐饮船舶。相关区政府每天开展日常巡查不少于1次,每月开展集中执法巡查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随时调度执法。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开展集中执法巡查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随时调度执法。
  
  行动三开展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巩固城区畜禽养殖退出成果,严防反弹。开展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完成湘江沿江长沙段1公里范围内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500头以上规模养殖退出任务。
  
  静音
  
  总体目标:区域声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行动一严查公共场所娱乐噪声污染
  
  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依法严查学校、幼儿园使用高音喇叭以及社区、家庭从事棋牌、娱乐等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依法严查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发出噪声污染。依法严查家庭室内装修、改建噪声污染和动物噪声扰民等。
  
  确保市及区县(市)每月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社会生活类噪声投诉处理率达100%。
  
  行动二专项整治夜间基建工地噪声污染
  
  加强夜间建筑施工执法监管,对夜间基建工地噪声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市及区县(市)每月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建筑施工噪声投诉处理率达100%。
  
  行动三增设并完善禁鸣标志和标牌
  
  加强机动车禁鸣区域执法,增设并完善禁鸣标志和标牌。每月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城区主要路段设立明显禁鸣标志,各路段无明显违法鸣喇叭现象。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步骤
  
 
 9月21日—9月25日
  
  动员部署。各责任单位对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细化方案。
  
  9月26日—12月20日
  
  集中攻坚。各园区、区县(市)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自查自纠,积极采取措施,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和整治行动。
  
  12月21日—12月31日
  
  总结考评。结合环委会年度考核,对各责任单位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制定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
  
  相关新闻
  
  百日攻坚推进不力,将实施问责
  
  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了解到,市绩效办将负责本次百日攻坚行动完成情况作为市环委会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实施奖优罚劣。
  
  市环委会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将采取约谈、挂牌等方式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办,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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