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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9月24日讯(记者 周月桂 白培生 李秉钧)在今天开幕的第三届湘南投洽会上,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涉及资金、用地、环保、金融等8大方面共18 条措施,力推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承接产业转移面临新形势。“近年来湖南承接产业转移发展趋势不错,但面临的竞争压力也在加大。”省商务厅副厅长罗双锋介绍,国际上我们面临发达国家推进实业回归、工业再制造,欠发达国家低廉劳动力冲击的双重挤压;国内兄弟省市之间同样竞争激烈。
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我省承接产业转移的前沿重地,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政策措施》围绕示范区在发展中遇到的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从加大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开放平台建设、强化用地和规划保障、加强环保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加大口岸通关等平台支持、人才和科技支持、鼓励改革创新等8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18条具体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在很多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如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产业引导资金用于支持示范区省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创业孵化园、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对示范区内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用地供给;建立环评审批时限“倒逼”和超时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缩短环评工作时间;支持各类商业银行适当向湘南三市分行下放信贷审批权限;赋予示范区更多自主权,省直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方面最大限度地下放审批权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