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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30日下午,年近五旬且只有小学文化的薛小明,租车来到湘潭县河口镇齐力村罗某家,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对罗某慰问,并以发放五保户福利的名义,骗得对方信任。随后,薛小明巧舌如簧以帮助罗某争取低保待遇需要请客送礼为由,骗得罗某现金2.15万元。
尝到甜头后,薛小明便认准了这条生财之道。此后,他如法炮制,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在湘潭县、雨湖区等地的敬老院和孤寡老人家中作案。法院查明,他累计作案12次,以帮助办低保需要“请客送礼”为由诈骗现金、香烟、茶油、腊肉等财物价值共计3.2538万元。行骗过程中,他还屡趁受害人不备之际实施盗窃,盗取4名受害人财物价值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