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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湖南省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湖南日报9月25日讯(记者 唐婷)今天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审议《湖南省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的筹建、实施等提出要求。
省领导杜家毫、郭开朗、许又声、易炼红、张文雄、傅奎、黄跃进、黄兰香、林武、张剑飞、武吉海参加。
据了解,国家层面和部分省市已探索运用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路径,我省2010年就开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试点。今天审议的《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产业基金的管理、运作,子基金的设立及运作,产业基金的退出和监督等。
会议指出,设立政策性基金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改革方向,是政府搭建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省委、省政府决定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统筹现有产业专项资金筹建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是适应引领新常态、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举措。
会议强调,要明确产业基金设立运作的预期目标,实现资金的“可放大、可循环、可评估,能精准投向、精准支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强化监管”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政策性与资本逐利性之间的关系,采取市场化的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和放大效应。要选准项目,关键把项目的选择、包装等前期工作做充分、做到位,确保可持续。要明确职责,划清政府和市场的界限,明确各部门在基金设立运作中的职能职责,完善运作机制,规范运作流程,做到有人管事、按章办事,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强化风险研判、风险防控和风险救助措施,不断完善在项目筛选能力、投资策略限制、后续管理、绩效评估、基金退出等方面的配备措施,确保基金资金实现预期收益和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