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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省内异地报销不再“跑腿”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段涵敏 编辑:康晓乔 2015-10-01 13: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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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就诊医院即可办理

  湖南日报9月30日讯(记者 段涵敏)10月1日起,湖南省内无偿献血者及亲属临床用血,向就诊医疗机构提出临床用血报销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提供银行账户,就能收到报销款啦!这是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的消息。

  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免费用血的待遇。以往,他们的临床用血费用必须回到献血地报销,这导致很多异地就医患者或异地求学、工作的无偿献血者,报销用血费用十分麻烦。近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下发《湖南省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统一了无偿献血者用血返还标准,并明确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省内就医用血,可以直接在用血地血站或就诊医疗机构异地报销,程序大大简化。

  “减少群众跑腿,在就诊医院提交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申请表,即可轻松办理报销,将有效缓解献血容易报销难的问题。”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高纪平介绍,就诊医院收到申请人资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上传给用血地血站。献血者献血地与用血地一致的,由用血地血站于7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款直接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献血者献血地与用血地不一致的,由用血地血站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传给献血地血站审核,审核合格后,献血地血站应当在收到用血地血站转传相关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款直接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为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无偿献血公益事业中来,湖南省还统一了无偿献血用血返还标准,建立省级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各市州血站和医疗机构与该系统联网,将实现全省采供血服务管理信息共享。

  ■链接:

  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报销标准:

  (一)献血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血站献血的献血量累计计算,下同)累计在900毫升以上(含本数)的,献血者本人终身无限量报销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含本数)以上不满900毫升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三)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四)除献血者本人按照本章前三款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者亲属还可共计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五)每捐献一个治疗量的机采血小板,按400毫升全血献血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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