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原文)
红网此前报道:
住房转让手续费10月中旬下调 100平米最多可少200元
红网长沙10月1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岳瑾)9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称,与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收费通知》),《收费通知》中明确,自今年10月15日起,决定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今日,时刻新闻记者了解到,10月12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住房与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5年10月15日起,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若以100平方米的房屋计算,新建商品住宅由原来的3元减为2元,只减少了100元;对存量住房而言由6元减至4元,减少了200元。”长沙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明宾认为,降低住房交易手续费对促进购房者入市的实际影响非常有限。因为该费用是以面积计算,折算下来在购房成本比重中占比很少,因此此举对房屋交易不会产生特别明显的改善。
湖南省房地产开发协会首席经济学家王义高的看法则是,该通知是政府出台的降低交易成本的促销手段,即利用微观政策增加房屋销售。对于楼市成交产生的影响,王义高认为对长远来说能起到一个促进作用,因为市场需要有一个消化过程。
通知原文:
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机关各相关处室、委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的规定,自2015年10月15日起,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米3元降为每平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米4元。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