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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九区县(市)委书记谈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李子璇 2015-10-14 1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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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长沙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图为风景秀美的长沙。长沙晚报记者 邹麟 摄

(近年来,长沙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图为风景秀美的长沙。长沙晚报记者 邹麟 摄)

  编者按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作出的重大部署。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党委“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班子,核心在“一把手”。如今,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已成为长沙正风肃纪的新常态。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宣传推动“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本报今日对长沙九区县(市)委书记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的发言进行摘录刊发。
  
  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关键。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全市各级党委书记该如何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着力点,勇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昨日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区县(市)委书记。全市九区县(市)委书记表示,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要领导不能当“跷脚老板”“甩手掌柜”,要树牢“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自觉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种好“责任田”,守好土、尽好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市委常委、浏阳市委书记曹立军:
  
  把党风廉政建设
  
  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
  
  今年以来,浏阳市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浏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浏阳市委领导班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统一领导,狠抓关键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市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现存在权钱、权权、权色交易,插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的现象;能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收受红包礼金、人情宴请敛财等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围绕建设廉洁浏阳,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铁纪管干部、铁腕治贪腐。截至9月,全市共上报党纪政纪立案案件228起,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2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收缴违纪资金1000余万元。
  
  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正风肃纪各项要求,驰而不息反对和纠正“四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勤政廉政的干事创业环境。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使用公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处理2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2人。
  
  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高效履职、在转作风中提升能力,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
  
  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长沙县委书记杨懿文:
  
  党风廉政建设
  
  与县委中心工作同步推进
  
  今年以来,我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团结带领县委一班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年初,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县委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今年以来,纪检监察部门在重大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先后重点开展了春节期间违规收受节礼、清明节期间违规公款旅游和吃喝、五一期间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端午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相关事项的专项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今年以来共查处作风建设问题22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76件,查处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3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长沙县委严格落实干部调整向上级组织部门备案、新提拔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了对“太平官”、“逍遥官”和“懒惰官”等干部的查处力度。
  
  今年以来,我认真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向纪检部门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的活动,自己的亲属没有在长沙县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情况。
  
  宁乡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宁乡县委书记谭小平:
  
  一级做给一级看
  
  一级带着一级干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始终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始终做到“八带头”。
  
  5月28日,我讲授了“实绩是检验实干的唯一标准”的专题党课,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面开讲党课。6月份和8月份,分别组织召开了县委常委会第一次、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参加严以修身讨论会并对常委会及每个班子成员进行了指导和教育。同时,组织常委会成员集中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今年,我对县级班子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谈心百余次,全县没有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我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自觉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工程建设;没有一个亲戚朋友在宁乡经商办企业搞开发;没有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坚持生活简单、交友简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后阶段,我将以改革创新精神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扛在肩,在强化责任、加快改革、夯实保障等方面进一步下功夫,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芙蓉区委书记梁仲:
  
  “一把手”负总责
  
  班子成员齐抓共管
  
  今年以来,芙蓉区坚定贯彻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芙蓉转型创新发展提供了作风和纪律保障。
  
  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全区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等文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10大项28小项内容,与全区13个街道(园、局)、74个区直单位党(工)委(党组)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做到了区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区委班子成员不缩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1-9月,区纪委先后12次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及重点区域的作风建设明查暗访,通报作风建设情况6次,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典型案件8起,各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33起48人,处理党员干部8人。
  
  对上班时间中餐饮酒、玩游戏等违法作风纪律规定的2名正科职领导干部作出免职处理。1-9月,查办违规违纪案件53件,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8人,对所有违纪违法涉案人员均进行了“标配”处理,绝不姑息。
  
  1-9月,共对7名干部进行了责任倒查,对8家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对1名干部进行了主体责任追究。全区共计50人就公务用车、婚丧事宜向纪委报备,区廉政账号收到无法退还的红包礼金119万多元。
  
  天心区委书记曾超群:
  
  把强化责任担当
  
  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
  
  我们坚持以“责任田”的意识强化担当。把强化责任担当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我一方面抓自身的示范带头,另一方面抓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委(党组)的责任落实。我个人坚持学在先、做在前,在讲廉政党课、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研究“三重一大”末位表态、严管身边人和家属等方面坚持严格要求,特别是坚持把选人用人的视野向基层和一线倾斜,让熟悉干部的人来推荐干部,努力以个人自律带动班子成员和全区干部廉洁从政。
  
  坚持以“明白人”的要求严守纪律。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引导全区党员和干部做政治上的“清醒者”和“明白人”。
  
  坚持以“全覆盖”的格局常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纠正“模糊认识”、摈弃“侥幸心理”,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
  
  坚持以“钉钉子”的精神纠风肃纪。加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督查频率,按照“三不两分一交叉”(不打招呼、不定线路、不定单位,分片、分组,交叉)的方式,紧盯三点(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服务窗口、娱乐场所等重要地点,公务用车、公款消费等群众关注热点)开展“点穴式”专项检查,对顶风违纪者快查快办,指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坚持以“零容忍”的决心查办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做到听到反映就及时过问,发现问题就严肃处理。
  
  坚持以“动真格”的态度改革创新。
  
  岳麓区委书记陈中:
  
  敢抓敢管,亲力亲为
  
  做到“既挂帅又出征”
  
  任区委书记以来,我深深地认识到“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敢抓敢管,亲力亲为,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以上率下之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我每年亲自讲授廉政党课、讲评作风建设,以表率的作为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推动作风建设纵深发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听取情况汇报、开展廉政约谈。狠抓“文山会海”、办公用房、红包礼金等52项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扫除“四风”之弊。今年以来,开展10余次作风建设暗访检查,发现问题2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突出作风建设、“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今年1-9月,全区共立案57件,结案56件,移送司法机关5人,处分乡科级干部4人。
  
  我始终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严格落实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用权之时始终多一分敬畏、多一分戒心。同时,立足抓早抓小、查早查小,慎独慎微慎初,注意把握自己的社交圈,时刻保持警醒,保持健康生活方式。严格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没有发生利用本人的职权谋取私利的情况,本人和配偶、子女及亲属也没有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开福区委书记廖建华:
  
  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抓在手里、落实在行动中
  
  今年以来,开福区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紧紧牵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牛鼻子”,牢牢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实在行动中,取得了较好成效。
  
  坚持以上率下,强化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牢记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我亲自抓、不甩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负起全面、直接、首要责任,带头作廉政承诺、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约谈,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上任后一周内就专题调研纪检监察工作,积极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纪委机构调整、力量配置、经费保障、任务安排和大案要案查处等重大问题,切实履行好牵头主抓之责、领导组织之责、以上率下之责、支持保障之责。
  
  坚持从严从实,构建有责必担的责任体系。建立“一考双评”考核机制,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作风建设、案件查办、支持“三转”等情况的考核力度,并将考核情况与干部的任用、绩效、奖惩“三挂钩”。
  
  坚持惩防并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重点查处土地流转、强农惠农等涉及民生领域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问责19人。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55件,结案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雨花区委书记邱继兴:
  
  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
  
  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
  
  今年以来,雨花区委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直接责任、全面责任,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集聚正能量,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升级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担当主体责任,当好“主心骨”。雨花区委牢固树立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强化主体意识,带头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标杆竖起来,形成责任示范,增强党委威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信访举报核查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履责情况报告等重要责任事项,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负责,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抓严主体责任,打好“组合拳”。区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整体工作大局。1-9月,围绕全区“拆违500万、拆迁16000亩”的任务,区委主要领导示范带头,坚守一线、攻坚一线,61名县级领导联点84个项目,成立了37个拆迁项目临时党支部,出台了《关于对拆迁拆违项目进行自查摸底的通知》,全区拆违控违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落实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腐败问题。今年1-9月,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查办各类违规违纪案件50件50人。
  
  望城区委书记李蔚:
  
  带头履行责任
  
  层层传导责任
  
  今年以来,望城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以上率下抓落实。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履行责任层层传导责任。我严格落实“四个亲自”的要求,4次主持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3次典型案件和作风问题通报,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包干负责分管部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多管齐下严防控。把预防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持之以恒转作风。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作风建设抓实、抓细、抓到位。开展明察暗访23次,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3次。聚焦土地征收、征拆安置、医疗采购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苍蝇式”腐败问题63件。
  
  整章建制促规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
  
  从严从实建队伍。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六用六不用”原则,严明选人用人纪律,干部人事任免前充分征求、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最大范围实行公开公示,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实行“有错无为”问责。今年对7名队伍管理不严、经济发展不力、纪律作风不优的干部进行调整。
  
  加强领导强保障。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积极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本版文字由长沙晚报记者 彭玮蔚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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