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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7岁的周某某系湖南永州人。6月26日21时许,被告人周某某欲到其之前工作过的某搬家公司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在路经荷塘区汽车城西南角某居委会附近时,想起曾几次讨薪受挫,心中烦闷,便拿停放在路边的两台轿车出气。借着酒劲,周某某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将路边一台东风日产轿车和一辆比亚迪轿车车灯、反光镜、挡风玻璃及前后车牌砸坏、撬烂,将车顶踩凹陷。经株洲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两台车损毁价值为4672元。案发后,周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