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
新《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经十二届全国人民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2015年10月1日施行。会上,食药监局负责人从国际国内形势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现状,仔细解读了新《食品安全法》的“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周里强调,一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要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三要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据悉,今年11月定为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将利用手机报、电视台、宣传窗开辟专栏,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开展宣传讲座等多种形式、多种媒体深入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确保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食药监局、县一中、张谷英镇就如何宣传贯彻实施新法作了表态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