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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6岁的高某,大专文化,无固定职业。今年1月初,高某对外谎称自己现在是湖南省某某厅职工,拥有单位公车拍卖内部指标,骗得被害人杨某某的信任,将8000元交到其手上。此后,高某便一直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搪塞、拖延着。时至3月,高某先后两次又以同样的理由,骗得同一被害人杨某某交款16000元。事后高某均没有兑现承诺。
6月下旬,眼看购车无着落的杨某某,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高某家属退还了被害人被骗的24000元款项。故法院对高某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