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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涨了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编辑:刘飞越 2015-10-28 13: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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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0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10月27日,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了解到,湖南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对1993年9月30日前离退休人员中未明确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的(或虽明确了职务但职务较低的),以及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专家、起义人员、老工人,也有具体的离退休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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