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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庭审“开”到学校 汝城七中千余师生旁听

来源:红网 作者:祝志方 编辑:刘惟烜 2015-10-29 1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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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巡回法庭现场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红网汝城10月29日讯(通讯员 祝志方 何红艳)为进一步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毒品犯罪的警示教育力度,净化社会风气,引导师生关爱生命,拒绝毒品,10月26日上午,汝城县第七中学迎来了一场有声有色的巡回法庭庭审活动——朱某贩卖毒品一案在该学操场上开庭审理。学校组织了1000余名师生旁听。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某及其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被告人朱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律程序后,庭审法官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认定被告朱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四万元,依法追缴非法所得八百元并上交国库。
  
  “法庭‘开’到学校操场,检察官、法官走进校园,使得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更加生动、深刻。”参加旁听的汝城县第七中学教师朱孝武称,“希望这样的法制教育活动能够经常开展。”
  
  汝城县检察院公诉人表示,以案释法,既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又促进了司法与教育的良性互动,把具有普遍教育意义和警示作用的案子放到学校来办,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引导学生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小公民,这也开辟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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