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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湘人社发[2011]159号)的文件精神,凤凰县人社局为了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关心关爱农民工的氛围,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平台、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农民工可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新政策。新政策的最大的特点是,可以持证的失业人员范围扩大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身上。凡在凤凰县常期居住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省内户籍的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工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均可在凤凰县就业服务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据统计,从今年8月份以来,凤凰县共为17名进城务工人员、4名失地农民办理了21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5万元,发放社会保险补贴9315.84元,让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民享受到《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