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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三类人员无需个人缴纳医保费 12月底前到社区核定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王嫣 2015-11-03 16: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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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1月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芳)11月1日—12月底期间,凡无需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需持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进行资格核定。无需个人缴费的人员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重度残疾(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人员、“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
  
  目前,长沙市城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高新区)已正式启动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关于调整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关于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为:一般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
  
  其中,已缴纳2015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医保系统将自动核定2016年度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直接持医保手册到长沙市长沙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2016年医保费用。未缴纳2015年度居民医保费的,系统无法自动核定2016年缴费标准,参保人员需持医保手册到所在社区核定后,再到长沙银行缴费。新参保工作照常进行,参保人员需要按政策规定携户口簿、身份证、照片等相关参保资料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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