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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130名领导干部、10个单位落实责任制不力被追责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乔伊蕾 邹太平 甘艳 编辑:刘飞越 2015-11-24 09:04:3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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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乔伊蕾 通讯员 邹太平 甘艳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书记丁继荣、宁乡县花明楼镇原党委书记肖玉华等人因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近日,长沙市纪委公开通报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长沙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长沙市以雷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和“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

  职务变动、退休都不是“免责金牌”

  11月17日,长沙市纪委下发通报,给予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党委书记张安平党内警告处分。

  据悉,2014年4月至5月,张安平还在浏阳市人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任上,该局有2名领导班子成员和2名工作人员因受贿、行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浏阳市纪委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尽管张安平已调离浏阳市人社局,仍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责,一同被问责的还有该局另两名班子成员赖明汉、钟伟。这是长沙市纪委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一起典型案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终身制,责任人的工作岗位或者职务变动、甚至退休都不再是责任追究的‘免责金牌’”。长沙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长沙市委出台了《长沙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追责情形、追究方式、追责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分解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面,还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市抓责任落实的合力。

  深感“责任”二字重若千钧

  10月21日,长沙市纪委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案情通报暨以案释纪专题会议,通报了明德中学原校长范秋明严重违纪违法案,对明德中学党委、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点评。

  此后,明德中学党委书记徐林、纪委书记周喜兰因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市纪委分别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周南实验中学党总支书记王东北表示,这样的专题会议,不仅发挥了较好的震慑作用,让“失责者”红脸、出汗,也让现场各级党委、纪委负责人深感“责任”二字重若千钧,落实责任非抓不可。今年以来,长沙市先后在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系统召开了以案释纪大会。

  此外,长沙市还注重通过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负责人坚守责任“不松手”、各级纪委监督执纪“敢出手”。10月13日,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区县(市)委书记。11月20日,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对27名今年新任的党政正职及正县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约谈有专人记录,约谈结束后,对被约谈对象存在问题的,还给出了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

  纪律处分17人免职6人

  今年8月,市纪委组织5个检查组,深入区县(市)、市直单位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督查,共发现问题57个,检查组当场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开展了进一步调查,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据了解,长沙对全市各级落实责任情况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科学管理,做到一月一报告、一季一分析。建立了刚性的、面向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的追责机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处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相关领导进行追责。

  2014年4月以来,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发生多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党委副书记、局长刘祖建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红包礼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易建华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受贿,该局所属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除以上3人受到严厉的党纪处分外,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书记丁继荣因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30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领导干部、以及责任落实不力的10个单位进行了责任追究,涉及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100人,其中党政一把手50人,纪委书记2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免职6人,诫勉谈话87人。先后对市规划局、市档案局、市商务局、市岳麓山风景名胜管理局、明德中学等问题突出的单位,严格追究党委和纪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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