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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责任期内,截至10月底,株洲市已有5507人获助,共发放补助金605.733万元。
什么是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株洲市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全市职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按照权利义务相结合、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一项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分为两个项目:职工住院医疗项目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一个互助活动责任期为一年,2016年活动周期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在责任期内累计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明年,此活动有哪些变化?
2016年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主要的变化是扩大了参与面。如前两年要求,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在职职工,必须要求所在企业参加总人数达到200人以上,但在2016年,则放开了对人数的要求。
另外,从2016年起,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缴纳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上调至每人每年60元;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仍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