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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校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学生最高可获赔10万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廖学文 岳霞 编辑:胡芳 2015-11-28 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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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通讯员 廖学文 记者 岳霞)在校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有赔偿。记者昨日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长沙市教育局统一为市直37所学校的学生投保了“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同时,长沙市芙蓉区、宁乡县、高新区也实现了“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辖区统保。该保险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资,按照所辖学校的在册人数统一投保,主要保障学校食堂和校园超市因疏忽过失、食品原材料存在安全隐患、第三者的故意等行为导致学生食物中毒后所需的治疗补偿费用,均可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给予赔偿,每人最高可获赔付10万元。
  
  下阶段,长沙将在全市各区县全面推行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堂食品安全是校园安全的重中之重,关系中小学生生命安全。”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卢鸿鸣表示,借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可以推动各个学校,包括食堂的从业人员重视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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