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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宁乡县工贸企业普遍经济效益下滑,随之而来的是企业安全投入减少,安全标准化创建意愿不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难以得到保障。为鼓励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创建,从根本上解决工贸企业安全基础问题,经宁乡县人民政府同意,县财政决定继续设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引导资金,由县安监局对2014年以来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一万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奖励扶持资金,对升级达标的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给予每家二万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奖励扶持资金。其中,宁乡经开区和高新区内企业的奖励扶持资金由园区各自解决。
从即日起,符合奖励扶持条件的工业企业凭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税务发票、《宁乡县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资金申请表》,即可至宁乡县安监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