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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听证会举行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李子璇 2015-12-02 09: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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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居民楼禁开餐馆、禁止露天烧烤……昨日,省环保厅举行了《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4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据悉,湖南全面实行史上最严环保执法,《规定》提出,拟对无排污许可证或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关闭。
  
  每年10月至次年2月
  
  确定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
  
  秋冬季节湖南污染相对严重、重污染天气出现频率高。以长株潭为例,秋冬季节风速偏小,大气低层有明显的逆温现象,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容易形成雾霾天气。
  
  据2013年、2014年监测显示,空气重污染天气多发生在每年的1月、2月、10月、11月和12月,除2014年6月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外,长株潭地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均集中出现在这5个月中。省政府将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共计5个月)确定为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明确特护期里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减少秋冬季节重污染天气出现的频次,降低空气污染程度。
  
  禁止在居民楼新建饮食服务项目
  
  《规定》提出,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安装和使用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污染防治设施。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配置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
  
  “住宅小区如果没有一个餐馆,有时候也很不方便。”福田汽车长沙汽车厂营销公司副经理刘知平提出,餐馆不能一禁了之,要加强技术指导,安装油烟净化装备,对此给予政策支持或补贴。
  
  湖南美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理张宏谋提出,为减少油烟污染,可以给抽油烟机加装烟气净化装置,或在居民楼的总排烟口加装烟气净化装置,鼓励厂家生产有净化装置的抽油烟机。
  
  禁止在城市主干道两侧露天烧烤
  
  《规定》提出,禁止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及当地政府划定的时段和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首先要禁止公园、游乐场等场所进行烧烤活动。”来自湘潭环境保护协会的听证代表毛建伟说,“公园和游乐场烧烤规模都不小,一般在地势比较低的地方,油烟等难以排出,容易造成污染。”
  
  “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对油烟处理装置进行普及推广,让成千上万的摊主自觉维护大气环境。”媒体代表胡玉洁认为,要对露天烧烤进行积极引导。
  
  长沙精英保险代理公司株洲分公司的刘宏志建议,删除“露天”二字,因为室内、露天烧烤都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物质
  
  《规定》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农业部门应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推行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开发、秸秆基料化、秸秆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堆肥、秸秆发电和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综合利用方式。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设区的市、县(市)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吕建伟建议,增加“禁止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内容。“对公共交通工具应加强监管,强制使用清洁能源。”毛建伟建议,对占用城市道路资源最多的公交车、出租车要实施更严厉的监管措施,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做到达标排放。
  
  违规露天烧烤或罚款10万元
  
  《规定》还对各类环境违法的处罚进行了明确。如:对于无排污许可证或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关闭;如有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等行为,将由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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