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
关于汤泽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红网湘潭12月4日讯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市人民政府决定:
汤泽君、张驰、杨卫国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文发同志任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定安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
免去贺明耀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
沈玉明、邓乐平、文亦良、杨志杰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赞屹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彭奋强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钟兴旺、戴志强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明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唐惟同志任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任;
赵红波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祥林同志任市人才开发中心主任;
唐向前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湘潭天易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谢平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市市政设施维护处主任职务;
杨志明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向前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总经济师职务;
刘勇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周旭阳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市地方海事局(市船舶检验局、市航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光友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袁劲松、田学荣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左海云、罗迪炎、熊勇军、刘新杰、张大力、胡志文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黄启波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
免去赵文彬同志的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知任同志任市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
罗君、汤焰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副调研员;
李满华同志任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锋同志任市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罗跃国、王霓、唐博、李中华、娄向前、肖光辉、赵毅、李伟同志任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赵文著、杨志军、罗铁辉、卢可佳、杨孜、张星煌、陈建安、赵新平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胡自树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水务局总工程师职务;
杨贵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罗杰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邓耀文同志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职务;
张诺曦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欧阳秀奇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杨耀林、方新文、喻卫中、袁绚、尚军辉同志任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副局长;
马建中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菊秀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文中虎同志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戴建辉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新平同志任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齐有升、谢文洪、周海云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冯利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纯健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文新斌同志任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刘兰桂同志任市农机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农机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段文清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
洪万安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湘潭支会(中国国际商会湘潭商会)副会长,免去其市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谢述忠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易艺红同志的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谭浪同志的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蒋中军同志任湘潭天易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光、黄赛玉、左泽文同志任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因政府机构改革,部分单位撤销、合并、降格、更名等,原市公路管理局、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原市物价局、原市知识产权局、原市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局、原市外国专家管理局、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市农业局、原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处、原市农村能源生态局(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市乡镇企业局(市农业产业化管理办公室)、原市体育局、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市卫生局、原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原市旅游局、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原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原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原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原由市人民政府任命的领导职务自然免除,非领导职务自然更名,不再办理任免职手续。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