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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12月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曾永红 通讯员 陈兰纯)12月5日,记者从株洲市泰山路派出所获悉,该所在“打击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11月底,天元公安分局泰山路派出所接到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在该所辖区内某成人保健品店,店主涉嫌销售假药。接手该案后,泰山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搜查,在涉案成人保健品店搜出大量红金伟哥、蓝金伟哥、二代蚁力神、虫草鹿鞭王等保健食品。经过食药检验所的鉴定,上述保健品中含有非法添加的“西地那非”药物成分。
警方提醒,一些所谓的进口产品根本没有中文说明,也没有生产厂家、使用方法、保质日期等最基本产品信息。保健品也基本没有标明成分,即使标明了生产厂家和联系电话,很多也是伪造的。
经审讯,店主杨某交代,他今年3月份开始,从长沙某保健品店以及一位来自湘潭的推销人员手中进购该四类产品,高价进行销售。初步统计,杨某销售假冒“伟哥”上万元。目前,杨某因涉嫌销售假药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食药监部门工作人员透露,一些成人保健用品店出售的药物,成本都很低,但在市场上却可以卖几十上百元。这些产品的包装盒上印着“一分钟起效”、“马上增粗增大”等宣传语,对消费者心理具有极大的刺激性和诱导性。因为违法添加西地那非成分,一旦使用不当,极容易造成副作用。特别是对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来说,服用此类产品会导致人体血液循环加快,甚至可能带来生命危险。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十一)项、第八十六条第(四)项分别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加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