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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鹏今年31岁,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2013年任职于贵州省雷山县某纺织有限公司,负责公司会计账目工作。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期间,李某鹏、许某忠、张某彬、蔡某传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无货虚开棉布增值税发票,向国税部门申报骗取退税款743万元。在许某、张某陆续被抓归案后,李某鹏却一直未现行踪,立案单位将其登记为网上在逃人员。12月15日,衡铁警方祁东站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李某鹏抓获。目前,李某鹏已被移交案发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