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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怀化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怀化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党政机关,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以上区域,任何时候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怀化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城区东至石门乡金海加油站,西至城西停车场,南至新汽车南站,北至怀铁分局龙泉雅苑。以上区域,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和十月一日国庆节全天,以及经依法批准并由市政府发布公告的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可以按规定燃放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次禁燃整治还将实行重奖、重罚,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到位,对干涉执法、为违法人员求情的人员一律在主要新闻媒体上曝光;追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当事人所在单位、所属行业管理单位、物管、所属街道(乡)、社区(城中村)责任人的责任;城区企业、经营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由所属行业管理单位给予相应处罚,出现违规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严肃追究所属行业管理单位责任人责任;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进行奖励。对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给第一举报人奖励500元。
12月10日至12月31日为城区禁燃集中宣传阶段,鹤城区将发布《关于怀化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街道(城郊乡)、社区(城中村)开展上门入户宣传,签订《禁燃承诺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2016年1月起,鹤城区将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通过设卡检查、联合执法、清理收缴、破案打击等措施,密集开展集中整治,有效打击怀化主城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城区不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