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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社区矫正人员被特赦 汝城县检察院依法监督

来源:红网 作者:祝志方 张辉 编辑:刘惟烜 2015-12-16 15: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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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汝城12月16日讯(通讯员 祝志方 张辉)12月14日下午,湖南省汝城县检察院监所检察室工作人员受邀,列席汝城县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特赦集中宣告会议,依法全程监督8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特赦宣告活动。
  
  今年9月以来,汝城县检察院监所检察室根据“两高三部”《关于实施<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的办法》要求,认真查看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台账,对辖区内符合特赦条件的人员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并及时与县司法局进行座谈沟通,积极参司法行政部门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是否符合特赦条件的评审会,对县司法局报请特赦的人员是否符合特赦条件进行了监督检察。

  汝城县检察院监所检察室依据8名报请特赦人员都是缓刑犯,犯罪时均为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社会危险小,再犯罪风险较低,综合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刑期间的日常表现、走访调查、社区改造等情况,依法全面进行了审查监督,并对证明材料进行详细甄别,同意报请上级法院裁定特赦。12月3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汝城县符合特赦条件的8名社区矫正罪犯,裁定予以特赦。
  
  此次特赦宣告活动结束后,汝城县检察院依照《未成年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县司法局对被特赦未成年服刑人员不予公示,并继续对这些未成年人进行后续帮教、关怀,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在监督特赦工作过程中,该院还加强了对特赦案件办理过程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的预防,确保特赦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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