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2岁少年偷香烟被抓 接受教育后被家长领回

来源:红网 作者:赛钢 陈雷 编辑:刘惟烜 2015-12-25 11:38:4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临武12月25日讯(通讯员 赛钢 陈雷)“真没想到我儿子会去偷东西,我愿意赔偿超市老板的损失。”在民警的教育下,贺某的母亲终于不再为儿子辩护开脱。12月24日,湖南省临武县公安局汾市派出所民警破获一起盗窃香烟案,12岁少年贺某接受教育后被监护人带回。
  
  当日20时许,汾市派出所接到北岸村某小超市老板报警,称其抓到了4名盗窃香烟的小偷。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被控制的4名小偷都是十多岁的少年。面对民警,4人放声大哭:“我们没有偷东西了……”民警依法将4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审讯。

  经查,4人均为未成年人,最大的15岁,最小的才8岁。当日傍晚,4人相约见面后一起在村里放鞭炮玩耍。经过某小超市门口时,12岁的贺某突然说,要其他3人等一下。随后,贺某钻进小超市,偷了6包芙蓉王香烟,刚出门就喊“快跑”。其余3人不明就里跟着跑。跑了不到100米,4人被超市老板抓住。
  
  鉴于盗窃的赃物价值不到300元,且4人均系未成年人,警方对4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然后分别通知了他们的父母。不料,贺某的母亲来到派出所后,竭力为自己的小孩辩护:“我儿子平时胆小怕事,绝不可能偷东西,绝对有人指使他去的。”其他3位家长非常反感贺某母亲的态度,与之争吵起来。

  随后,民警出示了调查记录,对贺某母亲进行了批评教育。在人证、物证面前,贺某母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赔偿了超市老板的损失。
  
  4名少年在接受民警的教育后,被家长领回家。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